安徽同德司法鉴定所2005年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。司法鉴定许可证号:340105061。鉴定业务范围:法医临床鉴定,法医病理鉴定。法医临床鉴定具体包括:人体损伤程度鉴定;道路交通事故、工伤、意外事故等所致伤残等级评定;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有关配套系列: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评定、伤残后护理依赖程度评定;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、人身损害误工损失日评定;人身损害“三期”(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)评定;后续医疗医药费用评估;医疗医药费用审查;残辅具费用、年限、周期评估;损伤与疾病关系(损伤参与度)评定等;人身保险残疾等级评定;医疗过错鉴定;致伤原因法医学分析意见、致伤物及致伤方式推断。 本所共有执业司法鉴定人11名,其中高级职称8人,中级职称3人。均为来自公安、法院、高等级医院、公安高等院校的医师、法医师、教授,具有丰富的医学、法医学临床实践和资深的专业学识技能,有长期扎实的鉴定经验和较强的鉴定能力。 我们依照司法部《司法鉴定教育培训规定》的要求,组织鉴定鉴定人参加各种培训,不断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。本所为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肥东县人民法院、肥西县人民法院、怀宁县人民法院、岳西县人民法院入册机构。 我们已与全省及周边邻省几十家人民法院建立了长期委托合作关系。同时,还是新华人保(安徽)公司等保险公司的定点鉴定机构,并与省内多家委托单位紧密合作,为委托方提供优质服务。 我们提出“细节决定成败、程序重于一切”的管理理念,“诚信执业”的工作作风,建立了质量全程跟踪制度,严格执行司法部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》、《司法鉴定文书规范》。